七、考察政審
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擬聘用人員的考察政審工作。考察政審工作組分別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部門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工作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或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在職考生考察政審內容主要為遵紀守法及工作表現;其它考生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規定不能聘用的情況。
在考察政審中審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在貴陽人力資源網上進行為期7天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崗位、考試成績等。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根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同時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備案。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報原鑒證機構備案。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招聘和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各考試環節必須要有紀檢、監察人員對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851-7253470(招聘辦)
監督電話:0851-7221314(縣紀委)
(二)招聘各環節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在招聘過程中,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考生成績等內容)都將在貴陽人力資源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簡章》及招聘工作未盡事宜,解釋權屬開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