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各崗位擬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有工作單位者的工作實績進行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否則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考核或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資格,不遞補。
十、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錄考試欄(http://www.djxrlsbj.gov.cn/Index_73.html)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市人力社保網和縣人力社保網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 和《重慶市人社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系,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社局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