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的有效報考人數之比應達到1:3。
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相近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經審批后可合并招聘;個別緊缺專業和招聘人數較多、能形成充分競爭的崗位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除上述情況外,其余未達到1:3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調減或者取消。調劑、調減、取消招聘崗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
3.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2013年4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公共科目考試資格。
4.政策性加分。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3年3月30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評為優秀”指表彰優秀,非日常年度考核優秀。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享受過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務于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1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涪城區南河路26號401室)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本人簽字的《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見附件3)原件和復印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和《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3年4月24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
5.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含加分)請報考者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專業科目考試
1.公共科目考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參加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專業科目考試人員比例為:
招聘人數與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數比例為1:3—1:10(不含1:10)的,專業科目考試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10—1:20(不含1:20)的,專業科目考試比例為1:4;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20及以上的,專業科目考試比例為1:5。招聘人數和報考人數較多,能形成充分競爭的崗位,可根據情況適當降低上述專業科目考試人員比例。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其公共科目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同類崗位參加公共科目考試考生(參加完所有應考科目考生)平均公共科目成績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因未達上述分數線不進入專業科目考試,致本崗位招聘人數與有資格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數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進入專業科目考試人員于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查詢。有關專業科目考試的具體事項于2013年5月3日之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
4.專業科目考試根據崗位特點、工作性質采取綜合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參加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在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前需領取《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領取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公告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進入專業科目考試者,收取專業科目考試費80元。
5.專業科目考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見《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專業科目考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科目考試資格。
6.專業科目考試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2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批準后可開考,但參考者專業科目成績必須達到規定分數。
7.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予以退費。
8.參加專業科目考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等具體事項在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國家、省以及行業、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管理權限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在職人員主要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主要征求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意見;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主要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
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并按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聘崗位等,并公布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協商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