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經公示7天后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見、考察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和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再按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用人單位必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具體考核辦法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被正式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至少滿5年(含試用期),否則按有關合同規定交納違約金。
3、同時考取幾個縣或州的考生,可以在縣人社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選擇,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書面自愿放棄申請原件到縣人社部門的,視為自動放棄;州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縣市。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雷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 www.leishan.gov.cn),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手機號碼或電話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因考生聯系手機號碼或電話號碼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考生等情形的,視為自動放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聘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的有關人員全程監督。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我縣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6號令)處理。
八、在招聘工作全過程中,因考生原因無法聯系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填寫、提供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九、本方案由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由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5-3336770 (雷山縣人社局職稱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監督電話:0855-3331010 (雷山縣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