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二十八)完善村民自治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制度。規范村委會建設。推廣村級組織依法自治事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等清單制,規范村級組織機構牌子和證明事項,推行村級基礎信息統計“一張表”制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指導各地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等做法,深入推進鄉村治理試點示范。
(二十九)建設平安法治鄉村。深化“六無”平安村(社區)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社會治安風險隱患信息化排查處置機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問題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農村黃賭毒和侵害農村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農村交通、消防、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風險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優化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規范農村戶籍登記管理和農業人口統計監測。鞏固提升農業農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果。抓好農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
(三十)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實施新時代鄉風文明建設十大行動,創新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實施中心鎮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工程。推進鄉村文化振興樣板村鎮建設。實施農耕文化保護傳承工程,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
(三十一)做好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實施農民工服務保障專項行動。強化農民工權益保障,加大根治欠薪力度,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加強農村地區勞動力培訓,確保全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穩定在2500萬人左右。持續打造“川字號”特色勞務品牌。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完善四川農民工服務平臺。
(三十二)關愛農村兒童和老年人。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資金保障。在涼山實施“樹新風促振興”暨婦女兒童關愛提升三年行動。深入開展“鄉村振興巾幗行動”。推進農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健全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巡訪與幫扶制度。將農村“一老一小”關愛保護工作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十三)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編制實施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布局結構調整規劃,補齊農村地區辦學條件短板。強化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推進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合理引導靈活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設一批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