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郫都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郫都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處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簡陽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簡陽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都江堰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都江堰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彭州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彭州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邛崍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邛崍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崇州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崇州監測站組建于1984年8月,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全國監測系統三級站。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協助完成職能科室提出的有關工作任務。
(十三)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金堂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金堂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和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縣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大邑監測站
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大邑監測站是成都市污染源監測中心的派出副科級分支監測機構。主要職責:承擔上級下達的本區域內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測;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監測;接受外部委托的監測業務;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儲存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編制、發布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各環境要素質量報告等;負責各類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的手工樣品采集、運輸、流轉;完成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