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其他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1.教師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中的試講說課(微格課)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2.其他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大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體檢由大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
考生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到報考單位和主管部門。
考生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大安區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九、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大安區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經××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大安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權限報大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教師崗位聘用人員應在大安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衛生及其他事業崗位所聘人員應在大安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10年。新聘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業單位流動的,應在招聘單位工作5年以上(含試用期)。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大安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考生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大安區招考主管機關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