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對象須在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己瞬缓细竦模ê栽阜艞壍模,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從考核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公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1.仁懷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2015年招聘在仁懷服務的特崗教師;
3.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正在接受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9.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10.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子女的;
11.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和相關規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2.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十、公示
經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仁懷市人社局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考辦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含自愿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