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3月13日17:00前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2、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3月2日9:00至3月13日17:00。
(1)網上資格初審在榕江縣公開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對考生已經提交的《報名登記表》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并反饋信息告知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榕江縣2015年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5年3月1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部門提出申請,經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3月11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登記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5年3月12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工作在2015年3月13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網上報名結束后,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綜合情況,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布需參加筆試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及代碼,需要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面談、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應聘《榕江縣2015年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表1即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的報考者,采取直接面談(專業測試)方式進行。
2、對應聘《榕江縣2015年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一覽表》(附表2即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的報考者,采取以下辦法進行:
(1)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