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應按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要求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