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壯大人才隊伍,改善人才結構,推動潼南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 、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經市人力社保局批準,潼南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等4個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研究生4名。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擇優聘用。
二、考核招聘單位及人數
㈠潼南縣農委所屬3個事業單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縣漁政管理站、縣農業水產綜合服務中心)考核招聘研究生各1名,共3名。
㈡潼南縣蔬菜研究所考核招聘研究生1名。
主管部門 | 招聘崗位數 | 招聘崗位及等級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其他要求 | 招聘單位 |
縣農委 | 3 | 專技12級及以下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果樹學、水產養殖 |
招聘人員須在本縣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及以上,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 |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1名;縣漁政管理站1名;縣農業水產綜合服務中心1名 |
縣蔬菜產業局 | 1 |
植物保護、食品加工與安全、農業資源利用、蔬菜學 |
縣蔬菜研究所 |
三、引進范圍和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5.招聘人員須在潼南縣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7日。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潼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