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關政策、待遇
(一)從外縣到我縣就業的新聘用人員,按新的戶籍管理優惠政策辦理落戶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享受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對新聘用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規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故超過7天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考核工作的領導,成立“湄潭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聘日常事務工作。
六、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實施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凡違反招聘紀律或有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有關規定處理。
建立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應聘人員要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舉報電話: 0852-4221467(湄潭縣紀委、監察局)
七、本簡章由湄潭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