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潼南縣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潼南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7名,其中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潼南縣將招聘1名農產品質量檢測、農產品質量與安全、農產品貯運與加工、水產養殖專業,1名農業氣象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類別及等級 | 招聘條件及要求 | 專業科目筆試方向 | |
年齡要求 | 學歷及專業 | ||||||
縣農委 |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檢測崗位 | 1 | 專技12級及以下 | 25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農產品質量檢測、農產品質量與安全、農產品貯運與加工、水產養殖專業 | 農學類相關知識 |
縣氣象局 | 縣自然災害預警預防中心 | 預警信息管理崗位 | 2 | 專技12級及以下 | 30周歲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氣象學、氣候學、農業氣象專業 | 天氣學原理和動力氣象相關知識 |
備注:1、招聘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2、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11月26日。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一覽表》);
5. 招聘人員須在潼南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及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7.現役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