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要求
1. 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 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咨詢電話
考生請于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區委黨校報名。區人才交流考試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23-47272805,023-47271189,023-47521482。
(二)報名材料
1. 考生請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和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記照片2張,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江津區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4),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到江津區委黨校報名。考生本人無法前往報名的,可將上述資料交與被委托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者,交一份《江津區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5),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2. 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還應提供與報考類別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與要求相符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在校期間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確定為擬聘人員后簽訂)。
3.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1. 報考附件1、附件3的考生(不含報考附件3區體育運動學校和區網絡傳媒中心的考生)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適崗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區體育運動學校摔跤崗考核30秒繞八字,30秒站立技術動作,30秒跪撐技術比賽;田徑崗考核競走的專門練習,800米技評。
區網絡傳媒中心播音主持崗,考核采取現場播報和現場主持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播音主持水平及形象、氣質、普通話等水平。
2. 報考附件2的考生采取說課的方式考核專業技能。說課內容在江津現行中學教材中抽取。
考核時考生用普通話作答,考核的時間、地點另行在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通知。
(二)考核成績計算
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出現招聘崗位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進入體檢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