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實作)
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間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達到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3、面試(實作)內容以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為主。
4、面試(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面試(實作)比例的,根據筆試總成績,在達到最低筆試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三天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及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5、面試(實作)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要求,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教育、衛生系統崗位面試由縣教育局、縣衛生局分別擬定方案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后組織實施,其它崗位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6、考生憑《面試(實作)通知書》及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7、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1、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優先招聘),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為體檢人員。
2、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的,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不帶入考試總成績,以面試成績確定是否招聘。面試分數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面試人員,確定為體檢人員。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1—1:2之間的,面試分數需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員方能進入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為體檢人員。
4、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以報考該崗位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及分配聘用
1、在監督組監督下進行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及進入面試人員公布第一榜;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公布第二榜。
2、分配聘用:經考試、考核和體檢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統一分配聘用。其中:教育、衛生系統歸并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分別由縣教育局、衛生局統一抽簽分配;鄉(鎮)歸并崗位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抽簽分配;其余未歸并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按報考崗位聘用。最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新招聘工作人員須按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續按《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云人[2000]42號)、《關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補充意見》(云人[2002]7號)、《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鑒證試行辦法》(云人[200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招聘紀律
1、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時,應認真填寫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用人單位在通知考生筆試、面試、體檢及其它事宜時,如與考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2、招聘工作監督組由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等部門組成,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處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對在報名時無理取鬧、妨礙報名工作、擾亂報名秩序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3、本公告由香格里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http://dq.xxgk.yn.gov.cn
迪慶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diq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