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適時提拔重用。引進人才在工作崗位上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予以提拔重用。特別優秀的,可按相關規定破格提拔任用。
4、解決后顧之憂。引進人才的配偶可隨調隨遷我市同類性質單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學可在所服務的市、縣(區)范圍內優先擇校,并免收除規定學雜費以外的各類費用,其成年子女的就業由市、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在政策框架內,優先推薦就業。
五、考核管理
(一)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內江市引進緊缺和高層次人才管理辦法》規定,對引進人才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二)組織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實行雙重管理。組織人社部門每年會同用人單位對引進人才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專項考核。
(三)引進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滿后,考核合格、本人自愿,根據工作需要可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續聘或轉聘我市其它事業單位。
六、紀律監督
為切實提高本次面向全國公開引進人才的公信度,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市紀委(監察)部門將對各環節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任意環節查實,均取消參考或聘用資格。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體檢、考察等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人事考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人才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32-2026072、2228449、13508050311。
附:1.內江市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