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績公示后,組織體檢人員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請,經縣人社部門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在總成績公示7天后,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由聘用單位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政審)報告,并將考核(政審)結果告知被考核(政審)對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發現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7、考生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
9、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在考核(政審)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職位(同一職位代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擬聘用人員選定擬聘職位后,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媒體公示。
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因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