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由區招考主管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察局)進行監督。區招考主管機關按照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事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面試實施意見》(自人發〔2005〕2號文)的規定和要求,將面試方案以及按《公告》規定確定的擬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一并于2013年5月27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布。
(1)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考教師的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2)除上述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排序,若專業科目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之比低于3:1的,全部進入面試。劃定筆面試折合后總成績的最低合格線,高于此合格線的按筆面試折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筆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2、資格審查:由區招考主管機關根據本公告的規定會同主管部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3年6月11日-6月12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料到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審查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于2013年6月14日前(14日截止17:30時)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相關證件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2013年6月18日—6月21日。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考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50%
2、除上述崗位以外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20%+專業科目×40% +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1、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考教師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2、除上述崗位以外的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區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區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區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