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紅河州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事業單位進人渠道,提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09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紅河州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165名農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各級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5年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