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執行,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云陽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資格。
(四)考察
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棄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信息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崗位確定
報考教育系統、鄉鎮衛生院、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和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崗位的考生,根據招聘崗位數量和學科(專業)類別,按所報考崗位和學科(專業)類別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崗位。選擇崗位時若遇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文件精神進行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招聘人員須在云陽縣服務滿5年及以上方可申請流動。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報考教育系統教師崗位的還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信息發布
考試考核成績、面試時間、體檢時間、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將在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信息欄目)、云陽縣教育委員會網站(公示欄目)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以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
附件: 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