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3年4月14日。筆試各科成績于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5月17日-5月19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5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
3.2013年6月3日前,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 +《公共基礎知識》成績×20%。
(二)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持有關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登記表(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表彰文件(證書)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為2013年6月17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50%),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民族自治州和自治縣可放寬到1:2)的職位,進入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市(州)本次招錄同類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符合條件的參加面試人員人數未達到1:2的,全部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主要考察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綜合表現和工作需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在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市(州)、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進入考察的人員中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