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本次將招聘18名農業畜牧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
1、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中師)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
2、黔東南州外2012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此4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且服務期(截止2012年7月8日)滿一年及以上,戶籍不限。
(二)招聘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8日以前出生),35周以下(1977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規定;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2年 7月8日仍在崗(含2012年已經簽約)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職位
招聘單位 | 職位代碼 | 招聘崗位類型 | 招聘崗位簡介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丹寨縣環境監測站 | 42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環境監測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環境工程、環保類、環境科學類、化學類、水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治理工程、環境監測與治理、環境保護與監測 |
丹寨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 49 | 專業技術崗位 | 植保植檢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植保植檢植物保護、植物檢疫、植物保護 |
丹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 | 50 | 專業技術崗位 |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產品質量與安全、農產品質量檢測 |
丹寨縣果蔬站 | 51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果樹\蔬菜業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園藝、果樹、蔬菜生產與營銷、食用菌與蔬菜、作物生產技術、園藝技術 |
丹寨縣草地畜牧業發展中心 | 52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財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會計及相關專業、財務會計類 |
53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畜牧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草業科學類、畜牧、動物醫學類、畜牧獸醫類 | |
丹寨縣茶產業中心 | 54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茶產業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植物保護、園林、茶學、園林技術、茶葉生產加工技術 |
龍泉鎮農業服務中心 | 55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畜牧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園藝、動物科學、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農業技術類、畜牧獸醫類 |
排調鎮農業服務中心 | 56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畜牧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學、動物生產類、農業技術類、畜牧獸醫類 |
興仁鎮農業服務中心 | 57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畜牧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動物醫學類、畜牧獸醫類 |
58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產類、水產養殖類 | ||
雅灰鄉農業服務中心 | 59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畜牧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動物醫學類、畜牧獸醫類 |
60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產品質量與安全、農產品質量檢測 | ||
南皋鄉農業服務中心 | 61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學大類、農業技術類 |
長青鄉農業服務中心 | 62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農業、畜牧服務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學大類、農業技術類 |
63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畜牧獸醫類 | ||
丹寨縣中藥材辦公室 | 91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中藥材種植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中藥材種植、藥用植物、藥用植物栽培與加工、中草藥栽培與鑒定、中藥資源與開發、藥材生產技術、現代中藥技術、中草藥栽培技 |
丹寨縣科技局 | 92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林管理類 |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 7月8日至 7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丹寨縣行政中心一樓
3、報名要求:
(1)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鄉鎮幼兒園、鄉鎮衛生院、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丹寨縣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等有多個招聘單位的<詳見職位表>,待政審考察合格后,按報考職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書(201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③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往屆的畢業生須提供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的畢業生須提供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須提供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四項目”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縣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⑤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⑥報考人員預先在丹寨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丹寨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統一用A4紙打印,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填寫要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委托他人報名的,視為本人報名),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張,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每人100元。
(二)報名資格審查
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按照《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名和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丹寨縣人社部門印章。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方式方法
(一)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考試方式方法根據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需達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1:3及以上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確定:
①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②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
(二)準考證發放
考生于2012年 7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丹寨縣行政中心一樓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考試。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2年7月25日上午 9:00 — 11:00。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丹寨縣縣城所在地,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圍面試環節的考生除外)。
2、面試
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筆試結束后,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簡章》規定條件和程序,按招考職位計劃數由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考生報考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直接進入面試。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確定,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總成績計算
①需進行筆試考生的總成績比例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②直接進入面試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體檢及體檢人員的確定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本《簡章》規定程序和條件及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職位入圍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本《簡章》規定程序和條件,從報考該職位參加面試并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縣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是否延伸檢查,并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考生延伸檢查。延伸檢查只進行一次。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考核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非丹寨縣)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2年 7月8日仍在崗(含2012年已經簽約)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三)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擬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及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七)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八)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九)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錄)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是否按報考該職位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商用人單位后定。參加面試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同時考取幾個縣或州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縣市。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丹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考生填寫、提供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以及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聯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九、丹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3695062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監督電話:0855-3611547 縣紀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