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2012年新增人員計劃,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特制定我縣2012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本次將招聘7名農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單 位 | 經費來源 | 職位代碼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崗位類別 | 招 考 條 件 | 招聘人數 | 招聘方式 |
桐梓縣環境監測站 | 財政全額 | 61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化工、園林、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 3 | 公開招考 |
桐梓縣牲畜屠宰稽查大隊 | 財政全額 | 62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動物檢疫類本科及農業以上 | 1 | 公開招考 |
財政全額 | 63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法學類本科及以上 | 1 | 公開招考 | |
桐梓縣水利工程技術站 | 財政全額 | 66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人員 | 水電水利工程建筑、農電工程、農田工程專科及以上 | 2 | 公開招考 |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市生源或2012年6月1日以前取得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2、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我縣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桐梓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事業單位的2012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截止2012年6月份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不符合招考崗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桐梓縣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招考單招考領導小組抽人具體負責。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20日上午9:00——下午17:30(雙休日照常上班)
2、報名地點: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考試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在報名地點統一電子攝像。《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5、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經復核確認后,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招聘崗位調減、取消或其它相關條件的調整情況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考試中心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6月28—29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費憑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總成績30%,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70%。
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共同參加面試。
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達到開考比例,但實際參考人數不足3:1的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其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招考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以上。
六、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試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面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專業知識70%)60%+面試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即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考試中心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體檢確定不合格者,在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提出一、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 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招考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5、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2屆大中專畢業生;現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7、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8、截止到2012年 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學籍檔案材料的人員;
9、不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公布,并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本招考簡章由桐梓縣公開招考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2—6656687 6662778(人力資源部門)
監督電話:0852--6622973(紀檢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