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1年度彭州市公開招聘4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機關在面試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6月23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5號樓2樓)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彭州市人社局:028-83883505)。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研究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1年6月16日前通過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21年6月27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審查原件校驗于筆試結束20天以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人事考試欄查詢,請考生注意查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所考筆試兩科目折合后)。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