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繳費確認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9年3月2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廣元市利州東路528號、東壩平橋商業街1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不予減免報考費用。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5。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委組織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廣元組工網、廣元人事考試網、廣元人才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網絡準考證打印系統于4月20日下午14:30關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地點在廣元市城區,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縣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廣元市所轄縣區均為“5·12汶川地震”重災縣區。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4〕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委組織部(地址:中共廣元市委辦公樓北樓四樓)。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9年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查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9年6月上旬由市委組織部在廣元組工網、廣元人事考試網、廣元人才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