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深度貧困縣人才振興工程的意見》(川委廳〔2017〕6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號)《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州人民政府同意,阿壩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阿壩州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124名農學,園林,植保,畜牧,林業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聘。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且于2018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崗位要求學歷畢業證書的人員及其他人員。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不得報考。試用期滿,最低服務年限滿的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人員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取得了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可應聘與教師資格證書認證學科相一致的教師崗位;民族院校畢業生可應聘與所學專業對口的藏語及藏漢雙語教師崗位,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到崗后的三周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學前(幼兒)教育專業畢業或已取得了學前(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報考學前(幼兒)教育教師崗位。
資格條件中所稱“在本州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8年3月26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計劃”等項目人員。
(二)招聘范圍。緊缺專業不限招聘范圍,非緊缺專業面向全州招聘,詳見《阿壩州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報考招聘范圍面向本州的崗位需具備2015年3月17日之前至今的阿壩州內戶籍(本州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市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和行為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2000年3月26日期間出生),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知識、技能和資格等條件(具體崗位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