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社發﹝2017﹞4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潼南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體檢通知書、填寫體檢表或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資格(學籍、畢業證、學位證、職業<執業>或職稱資格證及專業要求等)進行復審,同時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業績或畢業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資格復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考生自動棄權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往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并行文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招聘人員須在潼南區服務3周年及以上(衛生計生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周年及以上,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三、其它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潼南區委組織部、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重慶市潼南區教委、重慶市潼南區衛生計生委等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44558307。
附件二: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