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促進全州各項事業快速健康發展,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精神,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本次州屬農業事業單位將實行統一面向社會公招聘12名工作人員 。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 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 、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 、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招聘單位 | 招聘職位名稱 | 職位類別 | 招聘職位簡介 | 招聘名額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黔南州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 | 退耕還林工程管理中心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工程技術服務指導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林學、園林、林業技術、園林技術 |
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林業植物檢疫及林業有害生物調查、測報、防治等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森林保護學、植物保護、動植物檢疫 | |
林業調查規劃院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空間數據生產與維護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地圖與地理信息系統、地理信息系統、地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
林業調查規劃院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林業調查規劃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林業森林資源管理、森林經理學、林學 | |
黔南州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 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環境工程評估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化學、具有環評執業資格證書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
黔南州農委下屬 事業單位 | 黔南州蔬菜果中心專業技術人員 | B類 | 從事蔬菜、果樹生產及銷售信息平臺的設計和建設,以及信息采集、整理、發布和能獨立地處理文秘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黔南州茶葉產業化發展管理辦公室文秘人員 | A類 | 綜合科日常文書處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行政管理 | |
黔南州茶葉產業化發展管理辦公室技術人員 | B類 | 生產科技術服務、學術交流及培訓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農學類、須具有農學學士及以上學位 | |
黔南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綜合檢測中心農業實驗室人員 | B類 | 熟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黔南州種子管理站技術人員 | B類 | 從事農作物種子品種管理,種子質量管理,種子市場管理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農學類、生物技術 | |
黔南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獸醫實驗室工作人員 | B類 | 負責動物疫病監測,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定性;能熟練掌握使用實驗儀器,能對實驗室數據進行準確分析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動物醫學類,須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執業獸醫資格證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
三、考務工作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2010屆及往屆畢業生(2010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2010屆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2010屆及往屆畢業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南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及“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0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對黔南州人民醫院09職位凡具備該職位所需學歷、專業要求的州內外考生均可報考)。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6年以來(含2006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2、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0屆畢業生;
4、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聘的,截止到2010年9月19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 位計劃”人員;
5、非2010屆的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7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五、報名、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1、報名組織
報名實行現場報名。
2、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19日的上午9:00時至下午17:00時, 報考人員到黔南州人力資源市場(都勻市步行街三樓)報名。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黔南州2010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以及提供個人免冠彩色標準證件電子相片一張(相片格式為jpg,長寬為120dpi×160dpi,大小30KB以下、清晰、無馬賽克、無變形)。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 ;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 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 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 學位認證書等;定向到縣(市)的畢業生,提供所定向的縣(市)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職位要求須有關工作經歷的提供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外語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提供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 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錄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 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調 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州招聘辦商擬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黔黨發〔2009〕6號)中有關對2010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驅W生資助機構出具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現場報名時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折算前)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
②2006年以前由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現仍在縣及縣以下黨政和政法機關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選調生,加5分;
③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至2010年9月19日在黔南州服務期滿、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加5分;
④“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至2010年9月19日在黔南州鄉鎮、村(社區)連續服務期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5分,服務期滿一年以上的人員每增加一年鄉鎮、村(社區)服務期再累加1分;
⑤部分職位中對報考人員獲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的,加5分(職位一覽表中已注明);
⑥曾獲得七大類機關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機關表彰獎勵的予以適當加分。其中:國家級加8分;省或部級加5分;市(州、地)或廳級加3分;
⑦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州招聘辦在報名現場審核的同時進行。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符合2項加分條件的填寫在一張申請表上),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交進行加分審查。提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②選調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市)黨委組織部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畢業學校、選調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單位和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③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共青團黔南州委出具的書面證明;
④ “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須提供服務縣(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提供《貴州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服務期滿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縣(市)組織部門或縣(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及年限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等情況;
⑤獲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的報考人員提供相關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⑥獲得表彰人員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⑦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現場報名時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證明材料的,過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都臃稚暾埍怼方泴徍撕,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予以加分。
六、考試
(一)筆試
考試按A類、B類、C類三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150分)、《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報考B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150分)、《專業基礎知識》(150分);
報考C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150分)、《教育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為2010年10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00—16:30 《公共基礎知識》(A類)、《專業基礎知識》(B類)、《教育基礎知識》(C類)。
筆試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中注明?忌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二)專業測試
報考B類職位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專業測試在面試前進行。專業測試總分100分。
(三)面試
報考A類職位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考B類職位的,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30%計算,按兩科成績折算 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試教
報考C類職位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確定參加試教人選。試教總分100分。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比例分類計算:
報考A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報考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專業測試占30%、面試占30%計算;
報考C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試教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
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六)其他
對進入專業測試、面試(試教)人數與所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確定進行專業測試面試(試教)由州招聘辦研究決定。如遇某崗位進入專業測試、面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專業測試、面試(試教)。需取消的招聘職位,其擬參加專業測試 、面試(試教)人員的資格同時取消,并面向社會公告。
七、體檢
體檢在州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試教)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州招聘辦可依職責權限進行復查。體檢結束后對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旃ぷ饔烧衅竼挝恢鞴懿块T及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二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州招聘辦審定,取消該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6年以來(含2006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3、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0屆畢業生;
5、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聘,截止到2010年9月19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非2010屆的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8、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7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11、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2、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執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經州招聘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
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4308(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考獎科)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34000(州紀委監察局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十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州招聘辦對外公開的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州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黔南州招聘辦,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詳情登錄黔南人力資源網:http//www.qnrc.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