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報名繳費。本次考試采取網上繳費,不設現場繳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費50元/科,兩科共繳費100元。繳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報名成功并繳納筆試費后,應聘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以備原件校驗時使用。
5. 申請免繳。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應聘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應聘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6月6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要求。
1.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或多崗位報名。
2.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方式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本次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折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成績計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其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7年6月7日在成都高新區公眾信息網公布。
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6月12日之后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