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通過直接考核的報考人員進入體檢程序。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宜賓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直接考核合格后即安排參加體檢。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復檢由宜賓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核
宜賓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八、公示
組織考察、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宜賓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教育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宜賓學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17年畢業生應在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