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攀枝花學院2017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2017年畢業的人員需出示有專業名稱的證件如學生證等)、1寸免冠近照2張,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詳細地址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及職稱證書(或批件)等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人員推薦給學校相關用人單位遴選,確定考核對象。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招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三)考核、面試
1. 心理素質測試: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素質測試。
2. 用人單位考核:學校用人單位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集中考核,并對應聘教學崗位的人員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及能力測試。
3. 考核小組面試:根據各用人單位考核結果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綜合能力面試。
4. 考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據考核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
由學校統一組織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報經市人社部門同意后研究確定。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