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合堂方式進行。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值100分。考試大綱以2016年3月3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為準。
2.專業科目筆試內容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本次公開招聘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若某崗位只有1人實際參加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日同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關于遞補。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確認放棄的不再遞補)。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