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本次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考錄優惠政策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符合上述規定的鄉鎮新錄用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轉任至上級機關單位。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立考錄監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0825-2240007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25-5863139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本次招考網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考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2.報考信息填寫要準確、完整,有助于您快速通過審核并報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報準確,填報所學專業信息要以畢業證書為準。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如:職位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報考者可以在“獲得過何種專業證書,有何專長”欄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