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地點在廣元市城區,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縣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昭化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4〕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12月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址:廣元市利州東路二段2號勞動大廈)。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據西南農業人才網(m.88888263.com)了解,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將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1月26日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2017年1月26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廣元人事考試網、廣元人才網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