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考試考核時間的前一天9:00—12:00,分別由市、縣(區(qū))委人才辦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5年公開引進專業(yè)人才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報名人員需提供相關登記表、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需出示學校開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及具有如期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的證明原件)。
未通過資格復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開考崗位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隨即領取本人準考證并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參加考核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核。
(三)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和管理始終。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查實報名人員不符合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和資料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給予嚴肅處理。
五、考試和考核
(一)綜合素質考核。同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多于引進計劃5倍及以上的,由市委人才辦根據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引進計劃的比例大小和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并另行公告相關事宜。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面試工作的相關事宜在巴中黨建網另行公告。
(三)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其中:
1.不需要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的,其總成績=面試成績;
2.需要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的,其總成績=面試成績×70%+綜合素質考核成績×30%。
六、體檢和考察
(一)同一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或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少于或等于開考名額1.3倍的,視為未形成競爭態(tài)勢,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其所在面試組實際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在引進名額內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余崗位的體檢人選,均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同一崗位擬體檢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由市委人才辦組織加試。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在市委人才辦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到或參加體檢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