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南岸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標準,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南岸區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單位將招聘4名動物醫學類,經濟學類相關專業人員。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南岸區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件《南岸區2014年第四季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詳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且自愿在報考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8日。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南岸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考試報名及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hrss.gov.cn)和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