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報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受聘人員管理按照《雅安市事業單位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執行,其中首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1年,再次參加工作的試用期為6個月。
受聘人員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農業系統人員最低服務期為6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一律不得申請辭職或調出縣外。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門辦理人員聘用審批(備案)手續為結束,此后不再遞補人員。
四、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5-6521513
監督電話:中共蘆山縣紀委監察局:0835-65230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