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應,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內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動和參與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視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組織領導(略)
十一、紀律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7638338
監督電話:織金縣紀委、監察局: 0857—76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