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一)考察原則:考核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二)考察程序及相關要求: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政審對象,由市農委人事科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提供本人學籍檔案,往屆畢業生需當地社區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由單位黨組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三)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察對象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4.考察不合格人員,不能列入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畢節試驗區農業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人社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紀律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十、本次招考工作未盡事宜,由市人社局和市農委人事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