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5月4日-5日)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擬遴選人數3︰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對照報考職位遴選條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及其派出機關的報考人員,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權限的部門出具)等證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1張,按規定時間到報考單位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三)面試(5月11日)
面試由各遴選部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競崗演說現場答辯等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現場公布。
各遴選部門可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加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如果不加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競崗演說現場答辯等成績即為面試最終成績。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總成績計算
遴選部門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
四、考察測評
遴選部門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一般應多于遴選職位計劃數。
各遴選部門選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對象在現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個工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要在一定范圍內對考察對象的工作情況和“德”的情況和工作情況進行綜合測評。同一職位人選考察對象由同一個考察組負責考察。
五、公示與試用
1、確定擬遴選人員。遴選部門黨委(黨組)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測評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部門黨委(黨組)會議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放棄該職位的選拔。
2、公示。擬遴選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貴陽黨建網(http://www.gysdj.gov.cn)、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進行公示。同時各遴選部門須分別在本單位和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公開遴選,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3、試用。遴選部門對擬遴選人員實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間,擬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