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布置,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寫出情況報經區招聘辦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辦在白云區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暫不辦理聘用手續,待其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后,再按相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各招聘單位根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屆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報考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