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施秉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黔東南黨辦發〔2012〕20號)、《黔東南州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黔東南黨辦發〔2013〕26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和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 2014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60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施秉縣將招聘1名園藝教育、風景園林、園藝、園林、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園藝學專業人員。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在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領導下,由施秉縣委組織部、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人才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進崗位
主管部門 | 用人單位名稱 | 單位代碼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型 | 崗位名稱 | 計劃引才人數 | 急需緊缺人才要求條件 | ||
學歷要求 | 所學專業 | 年齡 | |||||||
縣教育局 | 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 14 | 22 | 專業技術崗位 | 園林園藝教育教學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學位及以上 | 園藝教育、風景園林、園藝、園林、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園藝學 | 35周歲及以下;相應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年齡放寬至45周歲 |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相應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6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具體放寬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1);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