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仁懷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4)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6)不能按規定及時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學籍(人事)檔案的;
(7)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對象為擬聘用人員,由仁懷市人社局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考試考核領導小組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含自愿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六)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仁懷市引進人才的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凡違反招聘紀律或有關規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號和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仁懷市考試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2235827(仁懷市委組織部)0852-2235722(仁懷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2235658(仁懷市紀委)